其实,早期儒家(先秦儒家)游说的对象基本上都是执政者。
的确,儒家尊师的思想传统与中国传统政教形态密切相关。师之犹言法也,礼义所从出也,道德以为法也……自古圣帝明王,未有不由师而后兴也。
这正如张栻所说:自秦汉以来,言治者汨于五伯功利之习,求道者沦于异端空虚之说,而于先王发政施仁之实,圣人天理人伦之教,莫克推行而讲明之。五经是三代先王留下的政典,它们作为核心经典,是君师一体的三代先王的政治训诫。[6]陈寅恪所说儒家对政治社会一切公私行动影响最深最巨者的法典,正是以五经体系为根本的汉学型周孔之教。朱熹完成的道统论,不仅是一种理论建构,还特别体现在经典建设和教育制度建设两方面。(《上何右丞书》)在这里,李若水明确提出道统概念,而列入道统脉络的都是有权有位的帝王之统,他肯定那些在历史上能够建立统一帝国的君王就是三代道统的承接者,认定他们才是王与圣合一的道统传人。
故《传》曰:‘国将兴,尊师而重道。(《上执政书》)这一个道既是师道,也是政道。在仁为天地之心且仁为人所禀赋于天地之性的双重观念下,仁直接关乎人与天地之间的关系,孝则关乎人与父母之间的关系。
40董鼎: 《孝经大义》,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第182册,第118页。既然爱的普遍性与爱的差等性并非仅仅出于主观情感,而是由存在之本然秩序(天理)而来的客观要求,那么,要深入理解仁体孝用论就不能不引出其背后的支撑性观念,即理一分殊。子思和孟子都以诚论天道与人道,其实以诚论天地之心与人心是更不该忽视的维度,因为诚者,天地之心也; 思诚者,人之心也。延笃试图提出一个调和的观点,即仁与孝二致同源,总率百行,两者并没有轻重、优劣之别。
董鼎认为,这就是孝为天经、地义、民行的真正含义。天人幽显之道,一也,能事人则能事神矣。
将《仁说》中仁为天地之心的思想与《论语集注》中孝为行仁之本的思想关联起来而能够提出的问题是:既然仁为天地之心,而孝为行仁之本,那么,孝与天地之心有何关系?8 这个问题完全是在朱子的思想脉络中提出 来的,所以我们有 理由在朱子的思想脉络中展开分析与推论,以求得出恰当的结论。而从《孝经》各章的关联来说,既然此章说的是明王之孝,那么,对此章的理解就应当与天子章相对应。28董鼎: 《孝经大义》,载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第182册,第118页。可以看到,邢昺疏特别以不违反天地之时来解释事天地能明察,其实和郑玄注亦有契合之处。
既然儒教传统中并没有关于天人直接相感的灵性经验描述,再结合前述理一分殊的观念,那么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理解。更紧扣文意的解释首先来自董仲舒: 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 ‘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 天有五行: 木、火、土、金、水是也。29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在于人禀天地之性,因为这关乎儒门所谓大本。14《朱子语类》卷99,载《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3333页。
圣人本天经、地义以释孝,不必泥天地以言孝也。经于下文乃言宗庙,此事父母,当指生者而言,不必是事死者也。
24唐明皇注、邢昺疏: 《孝经注疏》,载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第2550页。在民是则之句下,郑玄注曰: 天有四时,地有高下,民居其间,当是而则之。
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其于众人之中,又有圣人者出,法天道之明,因地道之义,以此顺天下爱亲敬长之心而治之。如是,乃可谓之人,乃可谓之民。天地之经常久而不变,人之取则于天地亦常久而不易。32阮元指出,正义本及多个他本此章章名为应感,今本章名为感应,乃是依郑玄注本所改。2最后,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延笃基于体性之分别区分了两种情况:一种是性纯而体之者,如虞舜与颜回,前者以孝见称,后者以仁见称,在孔子那里两者只是互以为称,并未因施为路径之别而有轻重、优劣之别;另一种是性偏而体之者,如公刘与曾参,前者以仁见称,后者以孝见称,在孔子那里亦并未因施为之各有其目而有轻重、优劣之别,只是各从其称而已,如孔子论德必先回、参而考功必大夷吾一样。
事亲从兄,便是仁义之实;推广出去者,乃是仁义底华采。后汉延叔坚传论仁孝前后之证曰:仁人之有孝,犹四体之有心腹,枝叶之有根本也。
大抵经是总言其大者,义是中间事物纤悉曲折之宜,董子所谓常经通义,亦是此意。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
这里隐含的一个前提是:父母之德即天地之德,天地之德即父母之德。视天四时,无失其早晚也。
这其实已经将父子之伦与天人之伦的同构性点出来了。类似的说法见诸《孟子·离娄上》: 孟子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这自然也会极大地深化我们对孝的理解,使我们能够摆脱那种在古代也出现过、但在现代更为甚嚣尘上的错误,即仅仅在自然的血缘关系内部以及相应的自然情感层面来理解孝。
毋庸讳言,这也正是我提出仁感孝应论的另一个立意所在。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然体大难备,物性好偏,故所施不同,事少两兼者也。
1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发现,汉代的仁孝之辨主要集中在仁与孝哪个更为优先的问题上。生命就是生作为天命而降临,于是有我之身。
不过,就这一整句的意思而言,唐明皇注、邢昺疏的确与郑玄注有很大的不同。如朱子《中庸章句》只是以真实无妄释诚,而对于何以反诸身不诚就不顺乎亲没有任何说明15; 《孟子集注》引用了游酢的话,点到了诚身与顺亲的关系,但仍是随文解义的泛论:学至乎诚身,则安往而不致其极哉?以内则顺乎亲,以外则信乎友,以上则可以得君,以下则可以得民矣。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父有天道,母有地道,王者继天作子,父天母地,凡其所以事天地之道,亦不外事父母之道而已。以张载《西铭》中的思想来说,理一分殊表现于人伦,即天(地)人之伦与父(母)子之伦的关系。参见皮锡瑞:《孝经郑注疏》,第6页。
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又《王制》曰:‘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罻罗;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
此明察二字亦是就前章天经地义一句引来。不过,既然人能够法则天地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人有天命之性,那么,这就和前面已经分析过的仁体孝用论与仁感孝应论如何统一的问题是一回事。
11人心对天地之心的感应之所以是孝,关键在于这种感应是切身的。所谓神明者即造化之功用也。